合肥包河区离婚律师单身收养孩子的基本要求

日期:2019-10-12 作者:

我国法律没有把独身作为能否收养孩子的条件,这需求看我国收养法是怎样规则收养孩子所需求的条件的。依照收养法的规则,收养孩子时,满意必定条件即可。以下由合肥包河区离婚律师小编为您收拾介绍。

未患有在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以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流行症;年满30周岁。所谓"年满30岁",是包含30周岁本数在内。夫妻一起收养,则有必要两边都年满30周岁。


无子女。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有抚育教育被收养人的才能。所谓"有抚育教育被收养人的才能",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彻底民事行为才能,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育和教育被收养人的才能,能够实行爸爸妈妈对子女应尽的责任。


有爱人者领养子女,须夫妻赞同一起收养。无爱人的男性领养女人的,领养人与被领养人的年纪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许社会福利组织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爸爸妈妈的弃婴和儿童,能够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约束。


合肥包河区离婚律师强调我国法律没有把独身作为能否收养孩子的条件,因而只需满意上述的我国法律条件,独身也是能够收养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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