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包河区离婚律师离婚后如何分割财产

日期:2019-10-31 作者:

合肥包河区离婚律师离婚就是要分家产,但是有些夫妻的财产平时就是各自分开的,一方并不清楚另一方的财产状况。这时候,当事人可以进行离婚财产调查,了解清楚对方实际控制的财产范围、数量等等。但是怎样进行离婚财产调查呢?当事人需要了解哪些离婚财产调查的注意事项?这些问题,下文中都会一一介绍。

一、怎样进行离婚财产调查

合肥包河区离婚律师离婚财产调查可以有四种方法:

1、自行调查,自己调查可以调查对方拥有的存折、房产证、工资收入等等。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对方有心防你,即使是这些财产你也可能调查不到。工资收入也有可能因为公司的规定被拒绝调查。

2、聘请专业的调查公司,此项有一定的风险,很多法院对专业的调查公司的合法性还持有怀疑的态度,还有一些非专业的调查公司在调查时可能会违法调查,得到的证据就有可能不被法院所采信。

3、申请法院调查,很多朋友会说那我申请法院冻结对方的财产,请法院调查。此种方式看起来是最佳的方式,没有风险、也不用花很多钱。但是实际生活中,由于基层法院的业务非常忙,即使你申请法院调查,也可能法院抽不出多余的人力去调查,如果调查的财产在外地,则法院去调查的可能性就更低了。

4、合肥包河区离婚律师聘请专业的律师调查,上面两种方法不可行的话,只能选择聘请专业的律师了。律师可以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去相关部门调查。除了公司、单位等非国家机关可能会碰壁外,像国家的工作机关应该都可以调查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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