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庐阳区法院起诉离婚程序需要材料

日期:2019-11-10 作者:薛平律师

一、起诉离婚的条件

答:任何一方认为夫妻感情已经破裂,双方无法通过协商方式办理离婚手续,不如对方不同意离婚,或者对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等任何一点不能达成一致,就只能由一方到法院去起诉对方,通过法院判决的方式解除婚姻关系。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到合肥市庐阳区法院起诉离婚?

对方(被告)户籍地在庐阳区,起诉时需要提供其户口本或者派出所调取的对方的户籍证明;

如果被告户籍不在庐阳区,但被告有住房在庐阳区,在该房产所在地的社居委开一份居住证明(要证明对方在该房居住超过一年以上),也可以在合肥市庐阳区法院起诉离婚。

以上两种情况庐阳区法院均有管辖权。


三、在合肥市庐阳区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结婚证一份,如无法提供结婚证,可以到原来领取结婚征的民政局复印《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只需要带着本人身份证前往即可。

2、有子女的要提供出生证明或者户口簿,如希望争取孩子抚养权,要尽量提供自己有利于抚养孩子方面的证据。

3、证明感情不和的证据,比如对方有家庭暴力行为,可以提供门诊病历、照片、报警记录等。

4、有关财产的证据,比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

5、写离婚民事起诉状,证据目录等,起诉材料的撰写属于专业性较强的工作,今后对案件的判决结果可能会产生重大影响,建议咨询律师或者委托律师撰写。

6、以上材料要向法院提交两套,证据部分只需要提供复印件,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到庐阳区法院起诉离婚有哪些具体流程?

1、在正式立案前,法院都会安排诉讼前的调解程序,由法院聘请的社会调解员对当事双方进行调解工作,如确实无法调解和好,则进行离婚的调解,如双方对离婚达成一致意见,再由法院出具《民事调解书》,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不需要到民政局再领取离婚证;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由原告方转为正式立案程序。

2、将起诉材料提交庐阳区法院立案庭,立案庭审查合格后,原告方缴纳诉讼费;诉讼费计算标准:没有财产或者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只需要100至300元,超过20万以上的,另按财产总额缴纳0.5%的费用,现在很多法院对离婚案件按减半收取诉讼费。然后将缴费票据再交给法院立案庭,起诉方回家等通知;

3、法院给你的案子排期开庭,并将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送达给被告,送达被告后,会通知你开庭时间,你需要去法院领取开庭传票;开庭日期安排的长短,取决于给对方送达传票的快慢,送达顺利则开庭会早些,如送达不顺利,开庭时间可能会较迟些。

4、按传票确定的日期开庭审理案件,法官主要围绕“双方感情是否已经破裂,是否应当准许离婚”,“子女归谁抚养,抚养费支付多少”,“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经双方举证、质证,双方陈述案件事实,法官询问,双方交叉询问,证人出庭作证,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阶段,完成整个庭审;之后双方在开庭笔录上签字。开庭是相当重要的环节,主要任务就是通过证据和法律,争取对自己有利的结果,一个专业的律师会对您有极大的帮助。

5、开庭结束回家等判决(不会当庭判决的),判决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不离,一般情况下,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不同意离婚,法院一般不会予准许离婚,可以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离婚,二次起诉后即便对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会判决离婚。


在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大致流程就是这样,但实际操作的过程中,对于没有打过官司的人来说可能会感觉较为复杂,建议最好委托专业离婚律师来帮你办理,会事半功倍,较好的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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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合肥庐阳区人民法院地址:合肥市北二环与潘集路交口(中铁国际城对面)庐阳区检察院附近。

立案庭电话:65352806      6535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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