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平律师:过错方离婚财产分割

日期:2021-01-04 作者:

核心内容:离婚时,对于财产分割,会给予无过错方照顾。

【案情介绍】

妻拒离婚丈夫告上法庭

家住金寨县桃岭的彭强(化名)夫妇,结婚后育有两女,长女彭英(化名),现年20岁,小女彭花(化名),现年17岁。彭强夫妇本来感情挺好,但是自从2008年其妻子在上海遭遇交通事故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后,彭强对妻子的感情逐渐开始冷淡了。

两年前,当彭强以两人感情破裂为由提出离婚时,则遭到了伤残在家的妻子拒绝,后经法院判决两人不准离婚。虽然两人婚姻关系得以保存,但已名存实亡,夫妻关系一直是“冰火不相容”。

2011年2月起,彭强外出打工就常年不回家,还不时有传闻称他与别的女人关系暧昧,但其妻子因念情一直不相信,去年12月彭强再次提出离婚,但还是遭到了妻子的拒绝。彭强无奈之下,索性向法庭提起诉讼离婚,想通过法院来解决。

女儿作证父亲“出轨”

昨天在庭审过程时,正当法官在询问彭强离婚的理由时,他的两个女儿突然出现在法庭上,面对法官竟当众向母亲“告密”,称有一天下午五点左右,她们到传闻中的父亲的“朋友”小云(化名)住处找他。

“当我敲门前,小云家中的灯都还是亮着的,我们一敲门灯就熄了。”两女儿说,过了许久,小云才穿着睡衣出来开门,“我们说要找我爸爸,她说不在,正当我们要往屋里闯时,父亲走了出来”。

随后,彭强的姐夫张某也作证称,常看到彭强、小云两人在一起,还看见过两人手拉手一起走路。对此,彭强仍百般抵赖,称两女儿所说的情况不属实。获知这些情况后,彭强的妻子伤心过度,哭着同意了离婚,但随即以丈夫有错为由,提出了补偿1.5万元的请求。

【法院判决】财产分割适当照顾妻子

法院审理后认为,对两女儿的证词予以确认,3名证人的证词无矛盾的地方,且相互印证,法院给予确认,并作为调解依据。并且此案中彭强在其妻子伤残过后,没尽到扶助的义务,因此对其妻提出的1.5万元补偿要求予以支持。

法院还考虑到彭强与小云关系暧昧是导致彭强夫妻感情破裂的原因之一,彭强有过错,因此在最后的财产分割时,给予了彭强的妻子适当的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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