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年近五旬的陈女士来到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起诉和自己共同生活了十几年的继女周小雨(化名),请求法院确认自己的丈夫周先生——即周小雨的生身父亲的丧葬补助金5000元归自己所有。
陈女士称,二十多年前,陈女士和周先生都曾有过一段失败的婚姻,陈女士带着和前夫所生的儿子小东(化名)艰难生活,周先生则和前妻所生的女儿小雨相依为命。
经人介绍后,共同的经历让两人走到了一起,1984年初,陈女士和周先生开始共同生活,小雨和小东也成了姐弟。但直到1996年陈女士和周先生才领取了结婚证,补办了结婚登记。
由于调皮贪玩,小东早早退学,二十五六岁还没有一份像样的工作,在社会上还结交了一些朋友,经常喝酒斗殴,周先生因此常常斥责小东,两人甚至还动过手。2010年9月,醉酒后的小东失手将周先生打成重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后,小东因过失致人死亡被判刑两年,现在还在服刑中。
陈女士为周先生操办了葬礼,共花费了8000多元。陈女士后来得知北京市有相关政策规定对于具有北京市户口的农民和城镇无业人员也将和城镇职工一样,享受到每人5000元标准的丧葬费补贴待遇,其配偶或子女可以凭借火化证明,派出所注销户口证明,死亡证明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领取5000元的北京市城乡无丧葬补助居民丧葬补贴。
陈女士坚持认为这5000元丧葬补贴应该由自己来领,但由于办理取款手续所需的注销周先生户口的证明在其继女周小雨手中,小雨却偏偏不给陈女士这个证明,导致自己无法取出。
“我和老周共同生活二十多年,一起把小雨、小东姐弟俩养大,现在老周不在了,办葬礼这些钱都是我花的,小雨应该配合我把钱取出来!”
周小雨则称其父亲是因陈女士的儿子过失致人死亡而死,现陈女士的儿子正在服刑。父亲还没有入土,骨灰还在寄存。关于政府发放丧葬费补助金5000元,因父亲没有办理死亡注销手续,政府至今没有发放给她,她没有实际领取。另,父亲的死亡丧葬费补助金应属于遗产,其同陈女士都有继承权,故不同意陈女士的诉讼请求。
目前,本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