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妻子难以忍受丈夫的花肠子,起诉离婚。要求儿子作证人,证明家父有不良行为。此时,无辜的孩子陷入两难境地,作证,家庭即将解体,父子关系将破裂;不作证,又痛苦了老妈!
丈夫“太花”老婆要离婚
结婚十多年,易先生在妻儿眼中就是个“多情种子”,在外拈花惹草成了家常便饭。加上易先生又是一个脾气暴躁的人,妻子徐女士偶尔抱怨一两句,常常遭致谩骂。
徐女士称自己无法继续忍受这种貌合神离的婚姻生活。2004年3月,她曾起诉至溧水县法院要求离婚。可是,易先生声泪俱下要求和好,并发下毒誓愿意改正,徐女士的心软了下来,法院最终判决双方不准离婚。两三年来,丈夫的行为却没有丝毫收敛,反而扬言再提出离婚,就杀她,致使徐女士整日提心吊胆,无法过正常生活。多重压力之下,2006年11月,徐士再度选择离婚。
“这都是你编的瞎话。”易先生梗着脖子对妻子吼道,“我是坚决不同意离婚的。”
儿子说亲眼见到父亲婚外情
儿子小易意外出现在庭上。“你认为父母还能和好吗?”法官问道。“不能!”16岁的小易瞪着父亲,斩钉截铁地说。
小易当庭抖出了父亲的婚外情,并且表示不止一次。一天,父亲带他去买东西,小易看见一个女的找父亲。“我父亲就叫我先走,然后去找那个女的。”小易说。还有一次,在父亲临时租住的房子里,他又看见一个女的和父亲相拥抱坐在床上亲嘴。“他们的举动,和电视上的不能看的镜头一样,龌里龌龊的。我当时恨不得拿刀砍了那个女的。我讲了她几句,她不服气,竟说以后要当我妈。我愤怒之下,打了那个女的。”小易说。
“你的眼睛本身就近视,当时你看见的是我的一个朋友,只是他头发比较长,看上去像女的。”父亲易先生着急地辩解道。
憎恨父亲又不希望家庭分散
法院认为,近年来,由于易先生与他人有染,常与妻子争吵,夫妻感情渐渐疏远。法院考虑双方的夫妻状况,曾判决双方不准离婚。但因双方未能处理好夫妻关系,夫妻感情并未得到改善。现徐女士提出离婚,易先生并无异议,故法院对其提出离婚的主张予以支持,准予徐女士与易先生离婚。
“其实他们在我很小的时候关系还是很好的,爸爸不这么花心就好了。”小易虽然不断数落着父亲的不是,但听到判决结果之后,他仍然流露出不想父母离婚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