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丈夫到法院起诉离婚,妻子拿出欠条索要12万青春补偿费。下面离婚法律网小编已经为大家整理了出相应的案例,供大家查看。
【案情介绍】
姚某与孙某于2005年登记结婚并生育一女,婚后夫妻俩经常因为琐事发生冲突。为了维护夫妻关系,2010年4月27日,丈夫给妻子出具了一张欠条,内容载明:妻子孙某多年来跟随丈夫共同拼搏奋斗、抚养女儿,作出巨大奉献,同时付出了美丽的青春,丈夫愿意给予12万元的青春补偿,无需其他证明材料,兑现日期为2013年12月16日。今年年初,姚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法院判决】
8月20日,兴庆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主审法官认为,妻子主张的青春补偿费仅是“民间语言”,而非法律术语,且在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均未规定,而婚姻为夫妻双方共同经营,无法估量谁的贡献和青春损失更大,法律对其未做规定,因此该项主张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