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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包河区离婚律师办理离婚证的程序有哪些?

日期:2019-12-26作者:

合肥包河区离婚律师办理离婚证的程序有哪些?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离婚证的收集有一定的法律规定。婚姻登记机关通过下列法律程序向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出具离婚证:

受理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提交的申请,并核实其应当提交的法律文书;婚姻登记机关明确告知申请离婚登记的夫妻双方关于《婚姻法》规定的登记离婚的条件;询问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和意愿是否一致,有异议的应重新协商达成协议;询问对抚养子女方面的债务处理是否有异议,如有异议,应重新协商;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并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或按手印; 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宣读《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填写《离婚登记处理表》。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在履行上述程序后,婚姻登记员按下列步骤颁发离婚证书: 向双方当事人再次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离婚意愿; 婚姻登记员告知其领取离婚证后双方的法律关系,与子女的关系及各自应尽义务; 在《离婚登记处理表》上签名或者按手印。本栏必由当事人亲自办理,不得由他人代理;注销双方的结婚证,颁发离婚证;宣布解除双方夫妻关系。

办理离婚证的程序有哪些?新公布的实施后,双方自愿离婚,不再等一个月的审查期,在婚姻登记机关提交离婚申请时,可以当场领取离婚申请,确实当事人希望离婚,就育儿,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应当当场登记,大幅度缩短离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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