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庐阳区离婚律师怎么样?结婚要慎重,婚姻要经营,离婚要诚实。夫妻双方的感情需要用信任、用爱心来维护,如果一纸协议书可以保证爱情的天长地久,那么历史上就不会有那么多动人的爱情故事了,如果我们需要用协议书来维系感情,那么我们的感情其实就已经出现了危机。用心去关爱对方,用爱去感化对方,才是爱情常青的注脚。
法律不是爱情的“保险锁”。
当然,夫妻忠诚协议,一定程度上制约夫妻双方对自己行为的放纵,也算是对无过错方一些经济上的安慰。感情没有了,婚姻破裂了,身心受到伤害了,如果在经济上还能得到一些补偿,忠诚协议也将成为一个明智选择。
如果决定签订夫妻忠诚协议,哪些内容是不应当出现在夫妻忠诚协议里面的呢?
(1)切忌让过错一方受到法律底线之外及伦理道德界限之外的罚责。
比如:如果一方出轨,出轨方无权提出离婚,无权进行辩驳,另一方有权公开过错方的一切过错行为,等等。这些限制一方基本人权和人格权的,如离婚自由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通信自由权及其以暴力作为对另一方惩罚的相关条款均无效。
(2)切忌以剥夺一方对孩子的抚养权、探望权为条件的惩罚性约定。抚养权、探望权是父母的权利也是义务,不能将剥夺抚养权、探望权作为对过错方的惩罚。
比如:如果一方出轨,则无权拥有孩子的抚养权,永世不得见孩子。这种约定不但侵犯作为父母享有的抚养权、探望权,就连孩子的合法权益也无法得到保障。
(3)切忌约定违约金或赔偿金数额严重影响过错方的基本生活或超出经济的实际情况条件,影响其履行赡养、抚养义务以及对第三人的债务履行。
比如:家里全部家当加起来也就10万元,忠诚协议就约定一方出轨则需要赔偿对方100万元,这也将面临被认定条款无效的重大风险。
(4)切忌在忠诚协议中违背公序良俗或明显违背社会常理的约定条款。
比如:一方出轨,则需在街心广场长跪三天,或赔偿青春损失费。
(5)切忌在“抓奸现场”或在对方受胁迫之下,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忠诚协议,要出轨方立刻签。这会被认为是在“胁迫”状态下所签,不具有法律效力。
合肥庐阳区离婚律师怎么样?婚姻里面有爱情、有亲情、有血脉、有责任、有付出;对婚姻应当像保养我们的肌肤、我们的爱车一样,经常注入活力和新的生命力。无论多么和睦恩爱的夫妻,都可能出现矛盾和纷争,如何化解、调整,心态很重要,最重要的是我们要始终相信,婚姻的每一秒钟你都在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