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儿女过得幸福,但是有些父母却无理取闹,让自己的女儿离婚,都说丈母娘看女婿,越看越喜欢;儿女们的婚姻,父母劝和不劝离。但就在这个清明节前,一对85后小夫妻被女方母亲逼着去九龙坡区婚姻登记处离婚。让人大跌眼镜的是,丈母娘还当众扇了女婿两巴掌,一点也不给女婿面子。什么原因导致这位丈母娘对女婿怒火中烧?年轻夫妻如果遇到情感纠纷,怎样妥善处理才是上策?媒体就此采访了相关专家。
当众扇女婿两个耳光
李某某是九龙坡区婚姻登记处的一名离婚劝导员,清明节前发生在她和同事眼前的一幕,至今令她印象深刻。“当天上午11时左右,一位表情严肃、体型微胖的中年妇女,瞪着眼睛,走在一对年轻夫妻身后。刚进登记处大厅,这三人就引起大家的注意。”李某某告诉媒体,当时她就感觉情况有些不对,便与同事主动来到咨询台帮忙接待这三人。
就在这时,这位中年妇女突然大喊起来:“在哪里办离婚?”那一对年轻夫妻则没有说话。在场的工作人员被这突如其来的大喊弄懵了几秒钟,还没来得及细问情况,只见那位中年妇女突然向那对年轻夫妻的男方动手抓扯,男方边闪躲边后退,中年妇女不依不饶,冲上前就猛扇男方两个耳光,男方捂着脸,站在一旁不吭声。
“啷个回事哦?啷个动起手来了哦?”李某某说,一对前来办结婚证的新人为那位男子打抱不平。中年妇女听见这对新人的话,冲着他们大吼起来:“我是他们的妈,他们离婚我说了也着数。”后来大家才知道,这对年轻夫妻都是85后,结婚2年,被扇耳光的是女婿,动手的是丈母娘。
女婿紧抱结婚证求情
“这个婚今天一定要离。没得钱没得本事,这种男人拿来有啥子用?”这位丈母娘不停地抱怨着,一个劲地逼着女婿“把东西交出来”。女婿始终把结婚证和离婚材料抱在怀里不放手。劝导员魏某某当时也在场。由于现场发生的事太令人印象深刻,她凭着记忆为媒体还原了这一家人的现场对话。
女婿:“妈,你性格太强势了,经常插手我们的婚姻生活,我真的过得很压抑。”
丈母娘:“你能力这么差,配得上我女儿吗?你还好意思不离吗?”
女婿:“我工资是不高,工作也一般,但我工资全部上交给老婆了,还不够吗?”
丈母娘:“我不听你说恁个多,这个婚一定要离!”
女婿:“我根本不想离……”
魏某某说,男方身材瘦弱,显得非常弱势。这时,站在一旁的女方在沉默许久之后,终于开口了:“我也不想离,我妈妈不喜欢你,说明你还是存在问题,妈妈要我和你离婚……”魏某某说,见到这对年轻夫妻仍然有感情基础,自己和同事便把这一家人请进离婚劝导室劝导。
婚姻未到尽头受保护
李某某告诉媒体,自己从事这么多年婚姻咨询工作,还从未见过如此强势的丈母娘,完全不顾女婿的尊严,连现场工作人员都看不下去了。刚把这一家人请进离婚劝导室,那位丈母娘又忍不住怒火,欲动手拉拽女婿,几名劝导员努力劝说也没让情形得到缓解,只好把丈母娘请到门外,给她沏了一杯茶让她冷静冷静。
“男方在劝导室对我们说,他的家庭条件没有女方好,挣钱也没女方多,这种情况在婚前就一直存在。”李某某告诉媒体,两人后来之所以能走到一起,是想给彼此多年的感情一个承诺。没想到婚后的柴米油盐等现实问题太多,加上日常生活一些细微矛盾激化,造成如今的局面。比如,男方暂时没有经济能力买车买房,除去生活开支,每月工资几乎没有结余等。另外,由于男方事业正处于打拼阶段,需要一定时间来积累发展,无法顾及生养小孩、照顾老人等问题,这些现实也让男方在丈母娘眼里矮了几分。
“我真的该放弃这段婚姻吗?”男方最后无奈地问李某某。李某某向他解释,根据婚姻法规定,如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可依法办理离婚。丈母娘属于第三方,尽管她是长辈需要尊敬,但她单方面要求子女离婚是无效的。根据法律规定,有感情的婚姻未走到尽头,这段婚姻就受法律保护。最终,这对夫妻被劝导员成功劝和。在法律面前,丈母娘最终妥协了。
婚姻法是什么
婚姻法,是调整一定社会的婚姻关系的法律效力规范的总和,是一定社会的婚姻制度在法律上的集中表现。其内容主要包括关于婚姻的成立和解除,婚姻的效力,特别是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等。2011年8月12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婚姻法》最新司法解释的其中一条“明确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不动产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引起大众广泛关注。狭义的婚姻法的调整对象仅限于婚姻关系,其名称也是在严格意义上使用的,如《南斯拉夫塞尔维亚社会主义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婚姻和婚姻中的法律关系由本法规定”,不涉及其他事项。
婚姻法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
一、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是指婚姻当事人按照法律的规定在婚姻问题上所享有的充分自主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强制或干涉。
二、一夫一妻
一夫一妻制,是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在一夫一妻制度下,任何人,无论地位高低,财产多少,都不得同时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配偶;已婚者在配偶死亡(包括宣告死亡)或离婚之前,不得再行结婚;一切公开或隐蔽的一夫多妻制或一妻多夫的两性关系都是违法的。
三、男女平等
男女平等是指男女两性在婚姻家庭关系中,享有同等的权利,负担同等的义务。
四、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五、计划生育
计划生育,是指通过生育机制有计划地调节人口再生产。就我国的实际情况而言,实行计划生育是为了有计划地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
保障基本原则的六项禁止性规定
一、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三、禁止重婚;
四、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五、禁止家庭暴力;
六、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