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口之家突遭变故,丈夫因车祸变成植物人,为了孩子和家庭,妻子独自苦撑4年多。经过多次治疗后,丈夫病情逐渐好转,但妻子却终于支撑不下去想要离婚。昨天,巩义市法院审结此案,认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助义务,一审判决不准离婚。
刘翠今年28岁,巩义市人,2002年5月,与小其两岁的王聪登记结婚,2004年2月,生下一子阳阳,三人过着幸福的生活。2004年12月30日,这个三口之家突遭变故,王聪遇车祸昏迷不醒,经医生诊断为植物人。王聪家属多次带他到北京治疗,现病情已经有所好转,并且可以说话,去年6月8日刘翠突然来到法院,起诉要与丈夫王聪离婚。
庭审中,刘翠诉称,在生活中,经常因家庭琐事同被告之母及被告发生争执,王聪不能尽到为人父、为人夫的义务,婚姻已名存实亡。要求法院判令原被告离婚;婚生子阳阳由原告抚养,被告承担抚养费。
王聪辩称,自己的病正在继续治疗中,坚决不同意离婚。法院审理认为,原被告婚前感情较好,后被告在交通事故中受伤,使夫妻感情交流出现障碍。现被告正在治疗中,夫妻之间有互相扶助义务。原告要求离婚,法院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