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合肥市滨湖区属于包河区管辖,户籍在滨湖区办理离婚手续仍需到包河区民政局办理)
合肥市包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地址:
合肥市包河大道118号包河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婚姻登记处
合肥包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联系电话:63357147
合肥市包河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上下班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班,法定节假日除外。周一至周五办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30
办理条件:男女双方有一方户籍在包河区辖区内。
所需材料:
1、结婚证(结婚证遗失,可以到原登记机关开具证明)
2、身份证(或有效期限内临时身份证)
3、户口簿(双方)
4、离婚协议书一式三份(协议书中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签名处不填,在民政局当着工作人员的面签字)
办理程序: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收费标准:免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