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条件及流程

日期:2018-03-10 作者:

合肥离婚律师网为您解答:

协议离婚的条件:

1、登记机关为中国境内相关的人民政府或民政局。

要求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必须是在我国境内办理的结婚登记,在境外(含港、澳、台)办理的结婚登记,不能在我国境内办理协议离婚手续,但双方可以签订《离婚协议书》,并根据涉外诉讼的规定,在我国境内办理调解离婚。涉外婚姻如果是在境内注册登记结婚的,可以在我国办理协议离婚。

2、双方均同意离婚,并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并签订《离婚协议书》。

双方应当在协议中明确表示感情破裂并同意离婚;明确夫妻共有财产的范围,并确定具体的分割方案;双方有无子女,如果无子女直接写明即可,如果有子女,需要写明子女抚养权由谁行使,未抚养子女乙方应支付的抚养费数额、探望权的具体行使等等。

主要材料::

双方的身份证、户口薄,注意户口本婚姻状态一栏应显示“已婚”字样,如未显示,需要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方能协议离婚;2

《结婚证》原件;3

签字确认的《离婚协议书》;4

个人近期免冠照片两张。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注意事项:

必须双方共同亲自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中国公民和外国公民在我国登记结婚的,离婚时可以在中国公民户口所在地办理协议离婚。如户口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不符,只能到户口所在地办理。



安徽省律协婚姻法委员副主任,安徽卫视“帮女郎”、“家有好大事”等栏目的专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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