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庐阳区离婚律师: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有什么不同?

日期:2019-10-09 作者:合肥离婚律师网

离婚往往是现代人们选择结束一段已经破裂关系的方式,建议夫妻双方最好采取协议离婚的方式,毕竟一日夫妻百日恩,闹得人尽皆知也不太好。如果无法和平的协商一致解决,就只能采取诉讼。那么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各有什么不同?

(一)协议离婚程序

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持:

1、本人的户口簿(95新户口簿)。如果没有户口簿,则需去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内)。

3 、结婚证。如果结婚证毁损或遗失,或一方因故强行收藏住结婚证,则需去原婚姻登记机关查询婚姻档案,由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证明 。

4、离婚协议书(A4纸打印一式3份)。

5、双方各2张2

寸近期半身免冠证件照片(同一底板)。有的登记机关会要大1寸的,有的婚姻登记机关会提供拍照服务,或者在其附近都会有拍照的店铺,拍摄快照还是很方便的。

6、《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婚姻登记处提供样本,可当场填写)。

(二)诉讼离婚程序

1、

起诉。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诉讼开始后,当事人依法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

2、审理。审理,是指人民法院接到起诉后,开始诉讼程序,到做出判决前所作的一切调查工作的总和。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审理分为审理前的准备、调解、开庭审理三个阶段。

3、判决。案件审结宣判,拿调解书或判决书。

安徽省律协婚姻法委员副主任,安徽卫视“帮女郎”、“家有好大事”等栏目的专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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