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平律师谈离婚—— 离婚时法院怎么分割财产?

日期:2019-10-13 作者:金亚太薛平律师

离婚案件涉及的财产主要分为两大类: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共同财产,应以登记结婚的时期为时间点划分。

婚前个人财产是指在结婚登记之前一方所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应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不能要求分割。

婚后共同财产就是在结婚登记以后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上应当平分处理。

一、个人财产的类型以及处理方式。

1、婚前全款房产:如男方在婚前全款购买了一套房产,登记在男方个人名下,则该房产无论婚后经过多少年,婚后无论升值多少,均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女方都不能要求分割。

2、婚前贷款买房:即男方在婚前签订购房合同,首付款是男方个人出资,贷款也是男方个人办理,即使房产证在婚后取得,则该房产仍属于男方婚前个人财产,但女方可以要求分割婚后还贷款项已经还贷部分的增值部分。具体详见http://hfls168.jytlawyer.com/mobile/display.php?id=272

3、婚前其他的财产,比如汽车、存款等都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二、共同财产的类型以及处理方式。

1、婚后购房的房产,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均属于共同财产,应当平分,举例:房产现在市场价值200万,还欠银行贷款本金40万,房产的净值就是160万,如房产判归男方所有,则40万贷款今后由男方个人偿还,男方一次性补偿给女方80万元;如房产判归女方,也同样按上面的方式处理。

2、特殊房产情况1,比如婚前购房双方名下,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等等,均应以房产登记为主,既然房产证上有双方的名下,应视为共同财产。

3、特殊房产情况2,比如男方婚前出首付50万,登记在女方名下,女方个人办理了按揭贷款,其后双方登记结婚,该房仍属于共同财产。

4、回迁房问题,法院分割房产的前提必须是涉案房产已经取得产权证,对于没有房产证的房产,法院不能进行分割,在离婚案件中会搁置不处理;但双方离婚后无论经过多少年,房产一旦取得产权证,双方可以再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任何一方均可起诉要求分割。

5、婚后的车辆按目前折旧后的价值进行分割。

6、婚后其他财产,比如存款、公积金、股票等均应平分处理。

7、公司问题因涉及其他股东,且公司价值难以确定,在离婚案件中法院一般不予处理。

8、夫妻婚后开办的商店、超市、美容店等个体工商户,也应价值难以确定,故法院在双方无法对财产价值达成一致的情况下,一般也不予处理。


财产问题是离婚案件中处理的难点,鉴于各种情况纷繁复杂,在把握以上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如仍有不清楚的地方,应咨询律师。


【热文推荐】

安徽省律协婚姻法委员副主任,安徽卫视“帮女郎”、“家有好大事”等栏目的专家律师

服务热线:152 5517 8845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蒙城路与阜南路交口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Copyright © 2018 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皖ICP备11021777号-6

复制微信号并添加为好友
XPLS888    复制
欢迎添加薛律师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