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庐阳区离婚律师离婚双方都不到庭有什么后果?

日期:2019-12-06 作者:合肥庐阳区离婚律师

离婚案件的原被告即使委托代理人,本人也应该亲自出庭。是否离婚是关于人身权利的重大问题,所以本人必须做,即使原被告作为代理人招聘律师,特别是被律师授权的,律师可以对财产等的一部分做出代表原告的处分,律师没有权利对身份关系进行处分。因此,当事人出庭尤为重要。离婚双方都不到庭有什么后果:

如果原告本人不出庭,法院将作为撤诉处理。而撤诉后的6个月内,原告是无权就同一理由再次起诉离婚的(协议离婚和被告起诉离婚可以); 离婚案件中原告缺席的,被告反诉,缺席判决。 民事诉讼法第129条规定:“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允许中途退庭的,可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在离婚诉讼中,被告可能不出庭参加诉讼?“民事诉讼法”第130条规定,“被告人无正当理由不出庭或者未经法院许可不回避的,可以作出缺席判决”。原告不出庭的例外情况:?如果原告没有以合理和客观的理由出庭,他必须提交书面意见。“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离婚案件中有临时代理人的,除不能表达本人的意志外,还应当出庭;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特殊情况一般是指原告身患重病,因自然灾害不能出庭等客观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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