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庐阳区离婚律师:夫妻一方身患精神病可以提出离婚吗

日期:2019-12-07 作者:

夫妻一方身患精神病可以提出离婚吗,《婚姻法》第32条《婚姻法》第32条规定了离婚理由的第五款,其中提到了导致夫妻情感崩溃的其他情况,这涉及除最初四个法律原因以外的其他原因。如果配偶患精神疾病,致使丈夫和妻子分手,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如果调解无效,人民法院可以判断离婚。

配偶患有精神病的情形有以下三种情况:婚前曾患过精神病,婚后因受某种刺激复发;

婚前未曾患有精神病,婚后因某种强刺激或外伤造成精神病;因精神病遗传而在婚后患精神病。因婚前患过精神病或因家族有精神病遗传患精神病,不论是否隐瞒,均不是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理由。《婚姻法》规定的离婚是“感情确已破裂”的原因是由配偶患有精神病所致,离婚的理由是可以成立的。因配偶患有精神病而提起离婚诉讼的,应首先解决好精神病病人的监护人、生活起居等问题,绝不能因离婚而造成社会的不稳定。

离婚是为了解决夫妻身份的问题,必须由本人直接进行,其他人不能一代代行使,但根据精神患者的特殊情况,也必须尊重其权利,如果是间歇性精神病,就必须在其精神正常时期提起诉讼。如果没有诉讼能力或者限制行为能力的精神患者,父母、成人的孩子、共同生活的抚养相关的兄弟姐妹应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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