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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平律师:同居5年难抵桃花劫 女子揣毒药出庭

日期:2021-04-06作者:

日前,一对中年男女拉拉扯扯闹上法庭,女的称无脸见人不想活了,男的称遇到泼妇有苦难言。四川省合江县人民法院法官查明事非,耐心劝解真情关怀,最终女的为情理所动,庭审后交出一瓶毒药,并与男的互谅互让解决了多年的名誉纠纷。

女的叫田红,今年50岁,是四川省合江县望龙镇人。男的叫李军,今年55岁,与田红是同村人。1992年3月,田红的丈夫生病去世,次年9月李军的妻子也去世。作为邻居,两个人以前关系一直很好。自从李军丧偶后,两人来往日渐增多,生活上关系更加密切。1998年4月,田红住进了李军家,田红为李军做饭、洗衣服、照管外孙等,李军对田红也十分关心,两人开始过着像夫妻一样的生活。

但好景不长,2003年,田红、李军关系紧张,经常吵架甚至打架。原因是田红怀疑李军与其他女人乱搞男女关系,坚持要求与李军登记结婚。而李军也怀疑田红生活作风不好给自己戴“绿帽子”,田红要求结婚有谋取其家产之嫌,因此坚决不同意与田红结婚。于是,田红不再与李军住在一起,但经常跑到李军家又吵又闹,两人互相揭露隐私,互相讽刺和贬损,开始了一场持久的“桃花劫”。

2006年3月,田红将李军告上法庭,要求李军当面给她道歉,恢复她的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还威胁说要是李军不满足她的要求,就死在李军面前。

经过法官一番苦口婆心的劝解,双方消除了怨气,李军向田红当面道歉,并表示愿意给田红5000元补助费。田红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保证日后不再干扰李军的生活,双方长达三年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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