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包河区离婚律师离婚诉讼举证需要证据

日期:2020-01-03 作者:合肥包河区离婚律师

合肥包河区离婚律师离婚诉讼举证需要证据?当事人(原、被告)的主体资格证明,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等。婚姻构成事实婚姻的,应当提交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出具的证明。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当提交被告居住地或者习惯居住地的村委会,居委会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

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录音、录像或居委会、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证明当事人抚养子女适当的证据,证明当事人经济状况良好的证据,工资单或其他合法收入证明,或者居住的证据..对于10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应提交子女愿意与父亲或母亲生活在一起的证据。父母长期照料和协助抚养子女的证据。

合肥包河区离婚律师离婚诉讼举证需要证据?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的证明,不动产存在的证明,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付款发票或出资证明..银行存款证明、法院调查申请的,提交银行账号;股票证明、法院调查申请的,提交股东代码、资金账号;车辆证明的,提交驾驶证、车牌号。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应提交公司工商登记,出资证明等。当事人被证明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外,必须有其他相关证据证明。如果配偶双方的财产被证明已达成协议,则必须提交协议和其他相关证据。有具体索赔额的,应当提交索赔额计算清单。

【热文推荐】

安徽省律协婚姻法委员副主任,安徽卫视“帮女郎”、“家有好大事”等栏目的专家律师

服务热线:152 5517 8845 地址:合肥市庐阳区蒙城路与阜南路交口东怡金融广场B座37楼

Copyright © 2018 金亚太律师事务所 版权所有 皖ICP备11021777号-6

复制微信号并添加为好友
XPLS888    复制
欢迎添加薛律师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