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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平律师回答问题:离婚协议上面写了房子给女方但未过户可以吗?

日期:2020-11-01作者:薛平律师 安徽合肥离婚律师 庐阳区离婚律师 包河区离婚律师

一、离婚协议上面写了房子给女方但未过户可以吗(《合同法》于2020年12月31日失效)


离婚协议书约定房屋给女方,但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只要协议符合法律规定的,协议是有效的。但房屋还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产权就还属于另一半所有,建议尽早去办理过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合同的生效】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十二条【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二、办理离婚协议公证后房产过户的流程


离婚房产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析产是夫妻双方因离婚后彼此就个人对房屋所占的份额进行转移的一种登记手续。按照有关规定,双方免收交易税费。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夫妻离婚析产并不需要办理多少手续,只需按照房管局有关规定办理离婚析产登记。办理析产登记的流程如下: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理公证;


(2)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3)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4)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50元登记费;


(5)取证。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


《民法典》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第四百六十五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效力】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