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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新区离婚律师异地协议离婚要走哪些程序

日期:2020-01-04作者:合肥高新区离婚律师

合肥高新区离婚律师异地协议离婚要走哪些程序?严格地说,夫妻不能在不同的地方通过协议离婚。因为《婚姻登记暂行规则》第五条规定,婚姻登记的管辖权按行政区域划分。

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省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办理双方或者一方常住户口在本乡(镇)的内地居民之间的婚姻登记。

合肥高新区离婚律师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者其确定的民政部门,办理一方常住户口在辖区内的涉外和涉香港、澳门、台湾居民以及华侨、出国人员的婚姻登记。办理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特别区域内居民婚姻登记的机关由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同级人民政府确定。

合肥高新区离婚律师异地协议离婚要走哪些程序?婚姻登记机关不得违反上述规定办理婚姻登记..因此,如果夫妻双方的户口不在同一地区,那么此时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构办理离婚手续,可以视为远程协议离婚,但如果夫妻双方的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协议离婚,则相关婚姻登记机构将不接受协议离婚。当事人一方户口所在地以协议方式申请离婚的程序:双方应持户口簿、双方身份证、结婚证、一寸免冠近照两张,离婚协议书到民政局填写:“申请离婚登记申报书”,婚姻登记机关审核后,再出具“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