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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平律师:离婚协议能否确认物权?

日期:2020-11-03作者:薛平律师 合肥离婚律师 合肥庐阳区离婚律师

一、离婚协议能否确认物权(《婚姻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


离婚协议书是可以确认物权的,离婚协议书中关于财产分割的内容,就是确认物权的依据,但如果房屋等财产的,需要办理登记才能确认物权的归属。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九条 【夫妻共同财产的离婚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


(二)买卖、互换、赠与合同;


(三)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


(四)分割、合并协议;


(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


(六)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七)相关税费缴纳凭证;


(八)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二、协议离婚后财产可以重新分配吗


离婚后可以重新分割财产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离婚时,未对婚姻续存期间财产进行分割,离婚后双方可协议分割或通过法院诉讼分割:


2、离婚时,一方隐瞒或藏匿婚姻期间属于夫妻共有的财产,离婚后被对方查获,对方可通过法院诉讼要求重新分割:


3、离婚时,双方已经协商分割财产,离婚后,一方提出重新分割财产的要求,如对方同意,可重新分割,但对方若不同意,则不能重新分割。


三、最新资讯(《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